祁东县自然资源局归阳镇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
《依法督办拒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
被督办单位: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 府、祁东县自然资源局
一、基本情况
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府非法征地、违规取土等问题信访维权,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明确作出退地、复绿、停工处理意见。
二、拒不执行事实
上述处理意见下达后,被督办单位拒不执行、拖延敷衍、虚假整改:未按要求退还非法占地、未完善合法征地报批手续、取土场未达标复绿,多年置上级处理意见于不顾,有令不行、政令空转,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三、法律依据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信访处理意见应当严格执行;对拒不执行、推诿拖延、久拖不决的事项,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立案督办、责令整改、依规追责问责。
四、申请督办处理
1.请求上级信访部门对本案立案挂牌督办;2.责令被督办单位祁东县归阳镇人民政府限期全面落实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意见;3.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拒不执行、履职缺位行为,依规通报并移交纪委监委追责;4.依法处理并反馈督办及整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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