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人民法院:偷接电缆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丁璐报道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偷接电缆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李林民秉持“法理融情理、调解促和谐”的理念,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生活。
案情回顾
电费异常牵出“偷电风波”
原告衡阳某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系一家合法用电企业。2025年3月,原告公司发现自身电费长期居高不下,与厂区生产产能严重不符,遂安排电工对厂区电力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后发现,被告吴某(当地电力服务人员)在原告公司电表下私接电缆,供两家木材加工厂使用,而被告吴某私自收取的电费则全部占为己有。
事发后,被告吴某虽拆除了私接电缆,但双方就电费损失赔偿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经派出所调解无果后,原告公司一纸诉状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2022年7月起的电费损失共计71590.08元。
被告吴某辩称,自己仅在2025年1月至3月期间临时搭接电线应急,并非原告公司主张的两年多时间,且原告公司按平均用电量计算损失的方式不合理,双方各执一词,矛盾一度十分尖锐。
调解攻坚
法理+情理解开双方“心结”
本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发现双方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偷电时长和损失计算方式上。考虑到本案涉及企业生产和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避免“一判了之”带来的后续矛盾。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其私接电缆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耐心了解被告吴某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原告公司解释,企业用电量受产能影响存在波动,完全按平均用电量计算电费损失缺乏直接证据支撑,引导其合理预估损失金额。
经过多轮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都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寄语
调解有温度,司法护民生
一起纠纷,两种结局,高效调解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修复了双方的关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涉企、涉民生案件中,雁峰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用柔性司法化解矛盾,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