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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财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违法违规挂牌出让

2026-05-22 10:44:56      衡阳市衡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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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南省衡阳县洪市镇财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周边村民.系衡阳县财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行为直接利害关系人。此前、我们已就该矿区违法违规审批.破坏在红色资源.生态危害极大.以租代征骗签.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及洪市镇政府收到投诉后,均发布官方恢复,但刻意规避核心违法事实、歪曲法律规定、淡化安全与生态风险、敷衍群众诉求。更为恶劣的是,在村民持续反对、争议尚未查清、大量村民没有签字,违法问题未整改的前提下,该采矿权项目已悄然完成企业中标,即将推进落地实施。

此前投诉的矿区基本事实不变:该矿区坐落于三村交界处,占用3村6组(增加财源村双湾组,该组在规划区内有大量自留地)集体农用地、灌溉水塘及村民宅基地,相关部门在多数村民坚决反对的情况下,强行挂牌出让采矿权(衡阳市资矿告〔2026〕4号),通过欺骗、诱导方式骗签土地租赁协议,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生态违法、红色资源侵害问题。现就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回复中的虚假、不实、违规内容,结合项目已中标新情况(衡阳市资矿公示〔2026〕4号),逐一举证反驳,详述违法事实如下:

一、官方回复刻意歪曲事实,项目紧邻红色保护区,开采行为必然破坏红色资源与文旅风貌。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回复称“项目充分考量周边环境、开采不会破坏文物与红色资源、粉尘可全面管控”,该说法完全片面、脱离实际、自欺欺人。

其一,区位高差与作业特性决定危害不可逆。该露天采矿矿区海拔273.6米,夏明翰故居、红色文化广场海拔仅120米,矿区处于红色基地上风、上游高位区域。项目为露天爆破、开采、破碎、堆料作业,即便配备降尘设备,长年持续开采产生的细微粉尘、扬尘会随气流下沉覆盖红色景区,长期间侵蚀文物本体、污染景区环境,破坏红色旅游风貌,严重影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风貌。同时,高频爆破产生的持续震动,会对古建筑、陈列文物造成隐性、累积性损伤,隐患无法消除。

其二,项目违反红色资源保护强制性规定。夏明翰故居及片区是国家AAAA级红色旅游景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严格管控,法规明确禁止红色资源周边开展露天采矿、爆破、土石开挖等破坏性生产活动。该项目紧邻核心红色保护区,本身就与法定保护红线相悖,并非所谓“合规可控”。

其三,官方回复仅以“绿色矿山标准”笼统搪塞,未提供文物部门、红色资源保护部门的专项审批、评估、备案文件,属于无依据、无审批、虚假合规认定。

二、官方恶意规避法律,强行辩解“以租代征”合法,实质属于重大土地违法

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回复声称“租赁集体林地、建设用地符合政策,不属于以租代征”,该认定严重违反国家明文法规,属于刻意曲解法律、包庇违法用地行为。

第一,法律对以租代征有明确禁止性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5〕166号)两大核心文件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租赁形式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开展非农业建设,此类行为一律认定为非法占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不得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用地转非农建设必须依法办理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手续,严禁以租代征规避法定征收、转用审批流程。

第二,本项目是典型的以租代征、骗地开矿。本次矿区用地并非临时、公益性用地,而是长期商业采矿、土石加工、废渣堆放的经营性非农建设,彻底改变土地原有农业、生活用途,租期随采矿年限长达11年,完全符合“以租代征”规避审批、变相占地的核心特征。当地乡镇政府未依法召开村民大会、未公示完整项目信息、未取得村民自愿同意,通过欺骗、诱导、隐瞒项目危害的方式哄骗村民签字,协议并非村民真实意愿,依法属于无效协议。

第三,官方以“未占永久基本农田”洗白违法性,逻辑完全不成立。以租代征的违法性在于规避法定用地审批、擅自改变集体土地用途,不在于是否占用耕地,即便占用林地、宅基地,用于非农采矿建设,依然属于法定禁止的违法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终身追责。

三、刻意淡化生态灾难与安全隐患,历史教训在前、新增风险叠加,严重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官方回复片面采信单方评审报告,弱化重大安全、生态隐患,隐瞒真实风险,欺骗上级、蒙蔽群众。

一是废渣堆载地质风险极高,远超可控范围。该矿区地处30°—50°陡峭山坡,规划两座巨型弃土场,累计弃土、废渣总量超176万立方米,高位堆载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塌方等重大地质灾害,直接威胁山下密集居民区数百村民的生命安全,是悬在村民头顶的重大安全隐患,绝非回复中“影响较轻”。

二是地下水与农田污染危害不可逆。湖南省地质大数据中心官方资料明确警示,矿区排水口下游为连片平坦农田,采矿废水、废渣渗滤会持续污染地下水、土壤和农田。当地曾多次出现采矿致河道鱼虾绝迹、稻田污染绝收、耕地三年无法耕种的惨痛历史,遗留的巨型天坑隐患至今未整改清零。官方无视真实污染案例,仅凭单方专家论证宣称“无污染”,结论完全不客观、不严谨。

三是300米安全距离管控流于形式、无法落地。官方称300米内59户居民将“三断两清、全部搬离腾空”,但至今未公示具体搬迁方案、安置地点、补偿标准、完成时限,无任何实质性落地举措。周边村民房屋密集、多为村民毕生积蓄所建,短期强制搬迁根本无法实现,所谓安全保障纯属口头承诺、虚假整改。同时,矿山长年爆破震动、粉尘噪音污染,即便部分房屋腾空,仍会严重破坏居住环境,引发长期社会治理矛盾。

四、项目审批文件存疑、程序严重缺失,中标落地属于违法行为。

官方声称所有报告资质齐全、评审合规,与事实严重不符。村民走访地质行业专家核实,《灰岩矿详查报告》《采矿权核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存在大量模板化复制内容,未充分结合本地地形、水文、居民区、红色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数据真实性、针对性存疑,评审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

且项目全程存在重大程序缺失:未充分征求利害关系村民意见、未开展真实公众听证、未公示完整风险评估报告、未取得文物及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批复,属于程序严重违法的瑕疵项目。

最为关键的新增违法事实:项目争议未结、问题未核查整改,却已完成企业中标。在村民投诉举报、舆情争议重大的情况下,当地部门违规推进交易落地,强行锁定项目结果,属于典型的“先违规、再固化、倒逼落地”,刻意剥夺群众维权权利、规避监管核查,严重违反依法行政原则。

五、本次紧急、核心诉求

综上,衡阳县财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存在侵害红色资源、以租代征土地违法、审批程序瑕疵、生态安全隐患巨大、官方虚假回复、争议期强行中标落地等多重严重问题,当地主管部门敷衍核查、包庇违规行为、漠视群众权益。为守护夏明翰红色圣地、保护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守住生态红线、维护法律尊严,我们全体村民再次郑重恳请上级部门:

1、立即紧急叫停已中标项目,暂停一切矿山筹备、施工、用地流转手续,撤销本次违规采矿权出让中标结果,杜绝违法项目落地实施。

2、成立市级以上专项调查组,抛开市,县级属地干预,实地核查项目红色资源侵害、生态隐患、土地以租代征、程序违法、文件造假等全部问题,全面复核项目审批流程。

3、依法认定土地租赁协议无效,召开村民大会,严查乡镇工作人员欺骗、诱导村民签字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责问责,杜绝以租代征违法占地行为。

4、严肃追责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违规审批、虚假评审、敷衍回复、争议期强行推进中标落地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土地违法终身追责制度。

5、永久守住红色净土,依法划定夏明翰红色资源保护区管控红线,永久禁止该区域一切露天采矿、爆破开挖等破坏性项目,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与文物资源。

我们全体村民坚决抵制此次违法开矿项目,誓死守护家园与红色革命圣地。若问题得不到公正处理,我们将持续逐级维权。恳请上级部门正视群众疾苦、严查违法乱象,尽快给出公正、透明、落地的处理结果!

特此再次投诉!

湖南省衡阳县财源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周边全体村民

2026年5月20日(再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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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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