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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悦湾小区民生充电桩何时变成了“闹心桩”?

2026-09-08 12:38:29      衡阳市蒸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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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蒸湘区高塘湾社区星悦湾小区业主。今年政府为杜绝火灾安全隐患,要求在各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电动车充电桩,并将此定性为惠民生工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明确各小区免费提供场地、不得收取场地费用。然而这项惠民政策到我们小区却完全变了味!

一、配套设施严重缺失。 充电桩无雨棚、无照明、无视频监控。根据规定,充电场所应配备消防设施、视频监控设备,并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露天充电遇高温或雨天,漏电、火灾风险更大,业主财产安全毫无保障。

二、收费不降反升。 过去物业充电是一元三小时,现在商家入驻后变成一元一个半小时。国家明确要求充电服务费应体现“弥补成本、合理收益、民生属性”,不得违规加价。商家打着惠民旗号实则赚取暴利,严重违背政策初衷。

三、安全隐患反而增加。 没有雨棚遮挡,雨天充电极易引发短路甚至火灾;没有监控,车辆被盗或损坏无法追溯。这样的充电桩不仅没有消除隐患,反而制造了新的安全风险。

我们强烈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商家拆除现有设备,由小区按政府要求自行安装合规充电设施!请还我们一个真正的“惠民工程”!

联系我们:
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来自对方的回复: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蒸湘区星悦湾充电桩配套不全收费高存在隐患”的问题,现针对新建设的电动车充电桩收费比以前物业收费高的问题回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是保障消防安全、便利群众出行的重要民生工程。政策的初衷是引导群众户外充电、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通过规范收费行为切实降低群众充电负担。我们理解运营方变更导致收费提高给大家带来的感受差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4〕731号)文件,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一般由电费和服务费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外公共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执行工商业电价,属于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由运营企业根据建设成本、维护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自主确定,属于市场经济行为,政府部门无法直接干预服务费的具体定价。经核实,该小区外充电桩目前电费为0.82元/度(浮动),执行工商业电价,服务费为0.75元/度,未高出衡阳市城区市场行情。

鉴于区级发改部门不具备价格相关职能,下一步,蒸湘区将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对接,推动企业在充电服务费方面更多让利于民,让市民享受更优质的充电服务。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