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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家养当多管齐下

2016-05-11 15: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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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事业朝着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在社会大环境不断变化中,部分教师热衷于有偿“家教家养”,个别教师公开组织学生利用校内外场地,对学生进行节假日有偿补课,少数教师通过个别做工作诱使学生参与有偿家教家养,从中获取利益,把学生当成资源,作为赚钱的工具,这种现象日益严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影响很坏,危害极大。教师有偿家教家养,其行为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加重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损害了教师的师德形象和教育的社会形象,妨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并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教教养”更是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不利于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也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使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为金钱关系。因而,治理家教教养,势在必行,迫不容缓。而要彻底杜绝家教家养这股歪风恶习,当多管齐下。

一、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根除“家教家养”的应试土壤

家教家养,是应试教育背景下的一个怪胎。它的存在和滋生蔓延,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学习竞争的压力仍是居高不下,千军万马抢过独木桥的矛盾依然异常尖锐。我们面临的现实是,文凭依然是影响将来工作和收入的主要因素,那么,家长们怎敢不重视高考?于是,在高考指挥棒下,家长为了孩子的明天而勒紧裤腰带,虽然都知道苦了自己也苦了孩子,但别无选择。因而,要完全杜绝家教家养这种现象,就是要切实推行素质教育,改革现有招生考试方式,淡化对分数的要求,那么,学校浓烈的应试教育氛围会逐步得到消除,家教教养也失去了滋生的土壤,自然而然地就消亡了。

二、  建章立制,为治理“家教家养”提供制度保障

一方面,国家应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应该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对家教家养的教师进行惩处。从制度上令中小学教师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并且让其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不可侵犯性,彻底打消其“违法”想法。比如:武汉市教育局出台《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有偿家教或给他人介绍家教生源的在职中小学教师,情节严重的将被解聘。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媒体或者群众来对为了谋求利益而进行不法家教行为的教师进行监督和检举,从而缩小其进行家教活动的空间。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可以进行有偿举报,匿名举报,并对举报者的身份保密。

三、提高教师待遇,让教师对教育事业心无旁骛,全力以赴

近日人民网教育频道推出《教师收入状况和生活状态调查》结果显示:4成多参与调查的教师网友希望提高收入待遇;6成网友认为自己的收入和工作量不成正比;还有6成参与调查的教师网友称自己的收入仅10002000元之间;仅有不到两成的教师网友收入超过四千。16000余网友表示非常关注“教师工资待遇”,在留言中,他们对自己的收入也表现出不满。收入不高、压力大的生存状态引起了教师网友对这一职业的迷茫。在“喜欢自己从事的教师职业吗?”之一选题中表示“喜欢”的网友仅有4000余人而表示“麻木”和感到“失望”的网友分别有7000余人和6000余人。

由于教师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不高,不能得到社会的应有肯定和尊重,加上社会上拜金主义盛行,必然导致师德金钱化、教风学风庸俗化、学生贵族化、贫困学生边缘化等扭曲的教育风气。如果不能让广大教师过上体面的生活,甚至连温饱都难以维持,这样的生存状态怎能安心任教,心无旁骛? 不改善教师的生活待遇,不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彻底杜绝家教教养无异于缘木求鱼。切实的提高教师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这是解决家教家养的重要途径。

四、培训学习,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提高教师内在素质 

教师一直被尊称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可是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东西开始商品化,一些教师也在这一过程中迷失了自我。为了金钱,他们将教育转变为谋生的手段,也将学生视为来钱的源头。教师们开始缺少从事教育工作的信仰、责任与热情。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内在素质是治理家教家养的必要措施。

教育局和学校应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价值观、人才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袭。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到:教师的使命在于用人格孵化人格,用智慧点燃智慧,用生命影响生命。虽然,时代在变化、观念在变化、课程在变化,我们的工作行为方式也在变化,但是,我们的理想信念不能变,宗旨意识不能变,职业操守不能变,人民教师美好的心灵和高尚的人格不能变。我们要恪守“塑师德、正师风、强师能、铸师魂”的职业道德,不给教育涂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不做任何违反教师职业操守的事情,忠实履行人民教师的使命。让清正廉洁、爱岗敬业的春风吹遍校园,让教育的圣洁之地流淌出浩然正气。使全体教师充分意识到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要以实际行动证明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

因此,在教师队伍中统一思想要求,组织有关《教师法》、《教育法》 的学习,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文化修养,提高内在素质,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只有教师本身素质提高了,认识到位了,家教才会真的失去支撑,失去市场。

五、签定公开承诺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应组织所有在职教师签定了“拒绝家教家养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向从事有偿家教的个人或校外办学机构租、借场地或教育教学设备等;不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及学生家里等场所进行学科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未经学校同意,不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兼职任课,或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利;不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辅导并从中获利;不为学生提供家庭寄宿式辅导、补习活动并从中获利;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并且把签好的承诺书发给学生和家长。这样一来,“家教教养”就得不到家长的支持,开展起来就很难。

六、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强化层级责任制管理

学校应把不得“从事家教家养”活动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上级教育部门规定和学校管理办法的,应予以严惩。如果在职教师从事家教家养活动,由学校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并处以补课费的双倍罚金,当年的绩效工资降为全校最低档,年终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不能晋升职务,不得参加学校评先选优活动,并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报教育局,并建议教育局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学校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校长信箱,接受社会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从源头上杜绝有偿家教。

七、加强宣传,家校联手治理家教家养

针对目前部分家长利用教师辅导来减轻其教育孩子的责任现象,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宣传栏、学校网站、手机通讯等多种形式来宣传教育家长,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对孩子的教育不能“一托了之”。家长要自主担起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重在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和养成一些良好的学习习惯,着力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家长思想观念和教育理念的转变,可从很大程度上解决有偿“家教家养”问题。同时,学校应向家长公布有偿家教家养的举报电话,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师进行举报。

八、成立家教协会,规范家教市场  

学校规范教师家教家养行为是一种师德建设,不过家长对家教的需求却又十分迫切。如何解决这对矛盾?笔者认为对家教市场应该有一个规范。并且从长远来看,这种规范不应该仅仅靠师德,毕竟师德是一个教师的操行,而是应该成立一个政府部门协调或民间管理的同业家教协会来规范家教市场,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开辟更多的渠道让有作为的老师发挥价值。在我国,有不少优秀的教师,和正在成长的有突出才能的教师,是教育的宝贵资源,应该让这部分资源得到充分的发挥。近期辽宁电视台做了暑期“空中家教”的尝试,我觉得,由媒体出资,让教师能合理的多劳多得,双方都受益,是一种新的尝试。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办法让更多的人才脱颖而出。

一言以蔽之,只要教育部门、学校、社会等要各界要同心协力,多管齐下,家教家养就无处遁形。

 (衡南五中:郭继祥)
(责任编辑 邹志刚  蒋万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