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
滚动新闻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新闻 > 衡山县 > 正文:

衡山开展“平安六号”清、盘查行动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7起

2020-11-06 17:43:15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赵诗 唐欣颖 唐家华
分享到: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赵诗 唐欣颖 记者唐家华报道 “从中午到现在,都过去快6个小时了,我就喝了2杯小米酒,而且我骑的还是摩托车,这也算酒驾吗?”在11月5日晚上开展的衡山县“平安六号”清、盘查行动暨秋冬季“百日会战”统一行动中,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酒驾逆行被民警当场查获。

在执法现场,被交警部门查获的该名男子以为摩托车不是小车,交警部门不会查,于是心存侥幸,结果被抓了个正着,后证实其为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43mg/100mL。

当天晚上,旷某被带至了交警大队,原来摩托车驾驶员旷某,当天中午在家喝了米酒,他觉得一下午的时间足以让体内的酒精稀释,于是在晚上便驾驶了摩托车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少驾驶员对酒驾存在一定认识误区,比如当天晚上喝的酒,认为第二天就可以驾驶车辆上路。警方查处酒驾不是以驾驶员饮酒后和再次驾车间隔的时间长短为依据,而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20mg/100ml(含)~80mg/100ml的就属于饮酒驾驶,超过80mg/100ml(含)的就属于醉酒驾驶。喝酒后身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根据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高低而不同,专家建议:饮酒后最好要过12至24小时才驾车。

交警大队将对其酒驾的违法行为给予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500的处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酒后禁止驾驶任何型号类别的机动车。

“通过了解,确实是我们对方面的法律知识不太清晰,我以后只要喝了酒,当天不论什么车我都不会开了,一定吸取这个教训。”向交警了解相关知识后,摩托车驾驶员旷某表示以后绝不再犯。

据了解,此次“平安六号”清、盘查行动暨秋冬季“百日会战”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近百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7起,其中酒驾 7起、改装改型5起、无证无牌38起,有利的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