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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外聘财务人员

2021-03-18 21: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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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聘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会计及以上职称,且有相关财务从业三年以上经验者。退伍军人和有政府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3、熟悉《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

4、熟练操作各类财务软件,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各类办公软件。

5、体检、政审应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要求。

二、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1、长期居住地为衡阳,提供居住证,男女不限。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任: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符合会计人员回避制度要求的;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原始凭证审核,编制记账凭证。

2、按月结账、对账,负责本单位账务月度结报工作。

3、编制本单位年度经费决算和预算调整计划。

4、编制本单位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定期进行会计分析,拟制年度会计分析报告。

5、整理、归档会计档案。

6、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编制固定资产账和库存物资账等相关资产管理工作。

7、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地点

通过考试并录用后,分配到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财务科。

五、薪资待遇

1、外聘财务人员实行等级工资制度,月平均工资4200左右(保险扣除后到手工资),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月)。

2、外聘财务人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3、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工作餐,发放制式服装。

4、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5、表现优秀者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六、用工形式

1、通过报名、初审、政治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最终确定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档案。

2、外聘财务人员试用期为60天,被录用的外聘财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由支队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至2021年3月31日17:30。

2、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市消防救援支队7楼703队务督察科。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居住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应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八、招收程序

1、笔试考试内容为《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政府财经制度法规。

2、笔试考试结束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职业规划等。

3、政审根据应聘人数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数,并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政治审查)。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需提供报体检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招聘咨询

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招聘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734-8863181   联系人:李先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十、注意事项

请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真实,并保持畅通。未接到通知人员不再继续参加竞聘。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此次招聘信息发布以我支队微信公众号为准,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通知安排,注意接听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时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