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黄沙湾街道进步管理处二组鱼塘租赁方的求助
我叫龙美玲,不好意思,打搅各位领导了。作为一个看好衡阳投资环境的外地人,现在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各位反应我的投资遭遇和困境。我于2010年3月与衡阳市石鼓区黄沙湾街道进步管理处二组,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位于二组组长王家仕旁边的原鱼塘,占地4.8亩,2012年9月经过我2年多艰辛努力和付出,在已填平的鱼塘位置投资100多万元盖了一个钢构棚。该协议将于今年6月30日到期。按协议第八条规定:我有优先续租五年,确定租金从四万元/年计起,每年递增一千元。但是,现在一些村民看到有利可图,仗着人多势众,我又是外地人的弱点,要求解除合同第八条的规定,收回我投资的本不该属于他们的钢构棚,由他们重新出租,否则堵门。我认为我与二组签订的协议是经过全体组民同意,组长签字,组上盖章的,具有法律效应。现在组员们这种要产权、要堵门的行为,实属无理取闹。而我面对这种情况束手无策,毫无办法,求助无门,只好在此发文,恳请各位领导帮我协调解决,不胜感激!急盼!
(附《土地租赁协议》)
龙美玲:153****2885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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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