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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让到岗,职工应当如何维权?

2024-02-16 09:50:45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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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因为和公司领导产生矛盾,在领导授意下,人事部门要求我回家待岗。而我打算正常到公司上班,并和人事部门交涉,发现自己的员工卡已经被取消了进入办公场所的权限,这一点人事部门也明确承认了。请问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你可以收集自己被无故要求在家待岗,并被取消进入公司权限的证据,以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上海法治报》8.21 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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