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庭笔记|4.99元售卖他人439元网课?法院判了
2025-12-10 13:06:15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唐家华
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9月8日,王某依托小鹅通平台“树成林教育”店铺开设训练营,期间创作完成原创课程《28天四级单词突围训练营第1期》,并通过该店铺陆续发布。该课程含97条内容,全套售价439元,累计订阅654次。
经查,李某未经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某电商平台店铺销售该课程电子版,售价仅4.99元。原告王某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将被告李某诉至雁峰区人民法院,诉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相应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整理)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王某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2000元。对原告超过此数额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网络培训课程”作为一种日常的视频作品,其包含的教学讲解、内容等均是创作者智力成果的体现,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依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通过网络传播使得公众可以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侵害了作品著作权人对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记者手机:剽窃课程,侵权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