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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法院:“牵线”还是“圈钱”?警惕媒人型婚恋诈骗陷阱

2025-12-16 17:59:51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刘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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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刘丫雯报道 在中国的传统婚恋观念中,媒人往往是值得信赖的“牵线人”。然而,当“牵线”变为“圈钱”,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也随之展开。近日,石鼓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媒人型诈骗案件,揭示出婚恋介绍背后可能隐藏的骗局。

案情简介

2023年至2024年11月期间,黄某在买菜时结识了卤菜店老板娘王甲。两人日常聊天过程中,王甲多次提及侄子王乙尚未婚配且老实本分、家庭良好,希望黄某帮忙介绍对象。黄某便称自己表姐有适龄女儿,可安排二人相识。

随后,黄某通过微信小号,以虚构的年轻女性“李某”身份与王乙联系,并盗用他人照片伪装形象。自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黄某以恋爱结婚为名,多次以礼金、红包、礼物等为由,骗取王乙共计9万余元,所得钱款被黄某用于日常开销。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某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鉴于被告人黄某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婚恋为名的诈骗犯罪。被告人利用社会公众对“媒人”角色的信任,假借牵线搭桥之名,实则行虚构身份、骗取钱财之实,让受害人在情感与信任的双重裹挟下放松警惕。在此,法官也提醒广大公众:婚恋大事,切忌急于求成,应尽可能通过多种途径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家庭情况等信息;在建立充分信任前,务必警惕以各类名义频繁索取财物的行为,尤其是涉及大额转账时更应保持理性;交往过程中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如察觉可能被骗应及时报案并配合调查。应当树立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念,警惕过于完美或始终回避见面的“缘分”,避免因情感孤独或家庭压力而落入陷阱。爱情与婚姻应建立在真诚基础之上,任何以欺骗为手段的“婚恋”终将受到法律制裁。愿每一位追求幸福的人,既能葆有诚挚之心,亦能保持清醒头脑,在法治的阳光下走向真实而安稳的幸福人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