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湖南友木环保材料公司装修服务差虚假宣传
本人李国建,现居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装修房位于攸县春联街道聚龙九号,现就与湖南友木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珠晖区新星东路)的装修服务纠纷,客观陈述如下事实:
2025年8月25日,我通过抖音看到该公司“全屋整装定制”广告,宣传“源头厂家、合理价格、质量保障、环保健康、一户一定制、全铝材质+无醛工艺”等内容,随后添加该公司营销部张阳经理微信。张经理发送了全屋整装效果短视频及“全屋整装说明”,包含硬装、软装、电器、材料明细等内容,并承诺“工期一个月”,邀请参观公司“品居生活体验馆”。
2025年8月31日,我与儿子前往该公司,经前台接待参观样板间后,与余总沟通全屋整装事宜。余总现场介绍并手写说明:152㎡房屋按中端1200元/㎡计算总价18.24万元,包含墙面、顶面、地面、多层实木柜子、碳纤实木门、灯饰、窗帘、卫浴系列等,另含样板房5万元软装家电扶持(床、沙发、空调、冰箱等)及4万元施工物流补贴,签订“共享展厅”合同可享优惠价14万元,约定“设计效果确认后付款13万元安排生产装修,剩余1万元作为质保金,验收后1年内付清,后期无额外费用”,并承诺“工期一个多月可拎包入住”。在余总以“参观客户多”为由催促下,我儿子签订了《共享展厅预算单》《共享展厅名额预留申请书》《城市共享展厅合作合同》,当时未告知合同附有“产品价格表”附件,仅按指引在“客户签字”处签名按手印。
2025年12月29日完成柜子、门尺寸测量后,12月31日该公司市场服务部朱经理告知,已交13万元装修款仅剩1.7万余元,需补交6万余元才能安排柜子和门的生产。我提出异议后,朱经理表示需按“合同附件(产品价格表)”结算瓷砖、墙板等材料费用,要么补交款项要么仅退还1.7万余元。后经沟通,该公司草拟退还37800元的“合同解除协议”,因未明确材料结算依据,我未同意。2026年1月5日,朱经理向我提供按该“产品价格表”结算的单据。
经核对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附件《产品价格表》所列产品无生产厂家、无品牌标识,部分产品单价远高于市场同类合格产品,如“8厘防撞蜂窝铝板”结算价188元/㎡(市场价约45元/㎡),“7mm全铝板”结算价198元/㎡(市场价约28元/㎡)。
2.产品与约定不符:出货清单注明“8厘防撞蜂窝铝板”,实际交付“8厘5A植物防撞蜂窝铝板”,且长度为2.6米,与价格表中122030008mm规格不一致;合同约定“8mm全铝板”,实际到货为“7mm全铝板”,该产品未列入价格表,且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厂名厂址,背面存在刺孔。
3.索要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时,该公司提供的“5A植物装饰板”防水、甲醛检测报告,与“8厘5A植物防撞蜂窝铝板”无关;“8厘5A植物防撞蜂窝铝板”的产品合格证标注生产厂家为“全案高端定制体验馆”,无合法厂址信息。
此外,合同签订时承诺的5万元软装家电扶持及4万元施工物流补贴,后续被告知需通过介绍客户并按成交金额10%抵扣,未兑现原约定。目前我已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案件尚在立案阶段。
以上所述均有合同、付款凭证、微信沟通记录、发货清单、结算单据、产品照片及沟通录音等证据佐证,现如实陈述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装修服务时谨慎核实合同细节、明确约定内容,避免权益受损。同时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关注此类情况,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若有其他同款服务纠纷当事人,欢迎联系交流维权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