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部署2026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管控 筑牢蓝天保卫战防线
衡阳新闻网讯 记者邵俊杰报道 1月20日,记者从衡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衡阳市印发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重点聚焦平安夜、跨年夜、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节等关键节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全力防范中重度污染天出现,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科学划定禁限区域 明确管控边界
方案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城市建成区全域禁放,科学适度扩大至建成区周边重点乡镇、城市上风向等区域”的原则,全面调整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城市中心城区除建成区划定为禁放区外,其余区域原则上列为限放区。所有县市区需在2025年12月22日前完成禁限放区划定与调整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本地主流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明确具体地理边界、标识牌设置点位,确保市民清晰知晓管控范围。
细化管控要求 分区域分时段精准施策
在管控标准上,方案作出严格规定: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内,平安夜、跨年夜、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节期间一律禁止燃放。同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全域禁放,当各县市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I级及以上响应时,禁限放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相关部门需及时通过多渠道发布禁燃通知,明确响应起止时间与管控要求。
强化源头管控 从严规范经营环节
为从源头遏制违规行为,方案提出多维度管控措施。在经营主体管控方面,各县市区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国标(AQ4128-2019)中26项重要安全标准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距离、耐火等级、消防条件的经营点依法取缔。禁放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许可证到期后,原则上不再延续许可;全市范围内将严格审批零售许可证,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严防取缔点位反弹。
在进货总量管控上,各县市区将以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辖区批发企业进货总量为基数,按不低于30%的比例削减年度进货量,书面告知企业并监督执行,严禁超量进货。同时,应急管理部门将加强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核查进货渠道、储存条件、销售台账,严厉清缴流动摊贩、临街门店违规售卖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聚焦药量、安全性、环保指标等关键参数,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销售行为。
严控运输流通 阻断非法传播渠道
方案强调,将强化烟花爆竹运输流通全链条管控。各县市区将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在城区重点出入口、高速路口等关键位置设置检查站点,开展联合查缉专项行动,严查无证运输、不按许可运输、非法夹带及向禁放区运输等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处置并建立执法台账。
在网络与寄递管控方面,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大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短视频等网络渠道巡查力度,严格查处网络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市邮政管理局将督促寄递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建立违法线索移交机制,发现疑似寄递烟花爆竹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处理,全面封堵非法寄递渠道。
压实燃放管控责任 构建全方位防控体系
为确保管控措施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需组织街道(乡镇)科学划分管控网格,明确专人负责常态化管控,重点时段确保每个社区、小区、楼栋均有人员值守。公安、城管、交警、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全面下沉一线,其中城管、交警部门全员上岗,维护通行秩序,查处乱停乱放及违规售卖行为,及时发现、劝阻违规燃放。同时,广泛动员机关干部、志愿者参与巡查防控和宣传劝导,形成管控合力。
此外,各县市区将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城区主要河流湖泊沿岸、闲置开阔地、商业广场、舞龙舞狮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利用城市信息化管理与指挥平台,精准打击违规燃放行为。重点管控时段内,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前需开展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将在燃放集中时段加密空气质量会商与监测预警,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管控建议,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各地将提前部署雾炮除尘、洒水降尘、无人机作业等措施,及时清理燃放残余物,减少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