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法院成功调解系列劳动争议案助力优化就业环境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郑琳报道 近日,石鼓法院成功化解一批因劳动关系变更引发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为涉世未深的青年劳动者“撑腰”,也为身处逆境的用人单位“减压”,在法、理、情交融中实现“劳资双安”,成为法院在优化就业法治环境中能动履职的“破冰”范例。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场不情愿的“转换”:毕业生被迫签约派遣公司
数名高校毕业生入职某公司,本满怀憧憬,却很快陷入困惑。在职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拖欠劳动报酬。不久,公司在工作群中单方“通知”,要求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否则将停发工资甚至视为离职。为保住工作,他们无奈成为“派遣员工”,但仍在原岗工作。此后,社保由派遣方承担,欠薪问题依旧。
协商无果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两难”背后的“两本账”与“两种权益”
案件背后,是“青年生存”与“企业存续”的现实碰撞,是“个体权利”与“发展现实”的司法考量。
对青年劳动者而言,这不仅关乎工资与补偿,更关乎他们对职业公平、社会诚信的“第一印象”和未来信心。法官深知,一个不公的起点,可能影响整个职业观。
对困难企业而言,经营压力真实存在。法官也看到,简单的“一判了之”可能导致“判决白条”,劳动者最终“赢了官司难兑现”,企业也可能因巨额支付陷入绝境,结果可能是“双输”。
调解:一场有温度的“司法解题”
面对困境,法院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采取“背对背”析法理、“面对面”解心结的调解策略,在双方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
对“00后”劳动者,法官既肯定其法治意识——“你们用法律武器维权,保护了自己,也促进了用工规范”,也引导理性预期,从“理想权益”转向“最优实现”。
对用人单位,法官明确指出其以“转换”合同规避法定义务行为的违法性,也引导其认识:坦诚沟通、积极担责,才是化解危机、重建信任、赢得喘息之机的“最优解”。
“破冰”时刻:从对立到共识
在法院营造的理性对话空间中,情绪对立逐渐消融。企业负责人当庭表达歉意,承认管理不当,并承诺想方设法优先结清工资。劳动者也表示,愿意在工资结清基础上,就补偿数额做出合理让步。最终,双方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本案中,用人单位以“更换签约主体”方式规避社保缴纳义务,此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面对不公时依法仲裁、诉讼,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正确途径。法院在裁决中既坚决维护劳动者法定权益,也统筹考虑企业经营实际,通过调解实现劳资双赢,体现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平衡智慧。
本案是石鼓法院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的生动实践。它不仅为初入社会的毕业生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护,增强了青年群体对法治的信仰,也为困境企业争取了缓解空间,体现了司法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温度与担当,为构建规范有序、良性互动的就业环境贡献了重要的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