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渣江官埠塘村社公堂组护坡有重大安全风险
衡阳县渣江镇官埠塘村社公堂组欧兆凯建的护坡安全问题一、基本事實:
1,欧兆凯私自修建护坡,该护坡外缘距本人房屋墙体水平距离不足1米,远低于国家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2,该护坡为2016年下半年建的,建筑距离刘某房屋1.3米,由于建筑安全不达标几个月就倒塌把刘某房屋也砸倒,差一点砸到人,2017年欧兆凯把倒塌的护坡又移到距离刘某房屋70公分修建,本来之前安全距离就不够,又移过来60公分,而且后又严重开裂,已严重影响到刘某家的房屋安全及人身安全,多次找他们协商都没有得到解决,还说出事倒塌了再负责,砸到人了负责负的起吗?明知有安全隐患不处理,这不是故意伤害吗?
3,该护坡现已出现明显开裂、变形/沉降/渗水(勾选/补充:裂缝长度2米、宽度4厘米),结构已严重不稳定;
4,该违规护坡已直接危及本人房屋地基、墙体安全,存在坍塌、损毁本人房屋的重大安全风险。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95条、第23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建造构筑物,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相邻方应保障相邻房屋安全,对造成危险的,应当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同时,你方护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设。2026年2月14日中午当事人刘某叫村干部一起跟欧兆凯协商要求他整改护坡,不但不答应改说出事后他们负责,还激动对当事人刘某动手,致刘某受伤。望相关部门跟进处理!欧兆凯现在在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街道办事处荷塘铺村富家垅组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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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对方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单位展开核查。经核查,上述反映情况不属实,特此说明!
衡阳县公安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