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人民法院:善用调解止纷争 聚力护企优营商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罗琴报道 企业经营合作中,货款拖欠易引发矛盾、影响发展。近期,两家企业因数百万元货款迟迟未能结清对簿公堂。雁峰区人民法院立足多元解纷理念,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柔性化解商事争议,以高效服务助力企业重拾合作、稳步经营。
货款纠葛:百万货款引纠纷,企业履约陷僵局
2024年,衡阳某电缆公司与湖南某科技公司先后签订了《供销合同书》及《供销合同书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由衡阳某电缆公司向湖南某科技公司供应货物,双方就供货规格、价款结算、付款期限等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衡阳某电缆公司依约全面履行供货义务,累计向湖南某科技公司供应价值超400万元的货物,并开具相应发票。2026年3月16日,湖南某科技公司就拖欠货款事宜向衡阳某电缆公司出具《付款计划承诺书》,承诺分期清偿欠款。之后,湖南某科技公司仅支付少量货款,经衡阳某电缆公司多次催收,仍未按期支付剩余货款,故衡阳某电缆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
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搭平台,柔性解纷破难题
雁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诉讼材料后,依法予以立案,基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情况,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雁峰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至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先行调解。作为矛盾化解的“前哨站”,先行调解依托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优势,以低成本、高效率、柔性化的特点,为商事纠纷提供高效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在立案庭速裁法官的指导下,调解员秉持“自愿、合法、平等、高效”原则,深入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责边界。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拖欠货款的具体金额、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承担,逐项细化沟通、精准对接双方诉求,既保障衡阳某电缆公司合法债权,又考虑到湖南某科技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反复协商磨合,平衡双方利益。
案结事了:协议达成促履约,司法赋能护权益
经过调解员多次沟通协调,衡阳某电缆公司与湖南某科技公司最终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明确剩余货款分两期支付及相关违约责任,纠纷得以高效化解。此次商事纠纷,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圆满解决,全程耗时短、无需缴纳案件受理费,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为后续履约筑牢法律保障,真正实现“调一次、了一案、稳双方”。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雁峰区人民法院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企业服务年”行动落实的具体实践,亦是先行调解机制高效赋能商事纠纷化解的典型缩影。通过整合法院司法优势与人民调解柔性优势,为商事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暖服务”的解纷渠道。下一步,雁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联动机制,细化商事纠纷调解流程,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审前准备阶段,以高效多元解纷机制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