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别车公交情节严重交警岂能按普通违章处理
您好,实名投诉交通执法处置不合理,事件详情:
事发时间:2026年5月31日 下午五点
事发路段: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
涉事私家车:车牌湘DDB6281
一、事情经过
事件:8路公交车三塘镇开到衡阳商业步行街这条线路5月31日解放大道路段,当日我正常驾驶公交变道,车牌湘DDB6281私家车主因琐事开斗气车,多次恶意变道、急刹、连续穿插恶意别车阻拦公交车正常通行,辱骂并一直竖中指,刻意逼停公交,车上载有多名乘客,极易引发追尾、翻车交通事故,危害全车乘客人身安全,现场车载监控完整记录全部恶意别车全过程(附视频、截图证据)。
报警后辖区交警最终仅对私家车主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本人认为该处罚明显畸轻,恶意别公交属于追逐拦截车辆、寻衅滋事的危险驾驶行为,不能仅按普通违规变道处理。
二、诉求
1. 申请上级交管部门重新复核本案处罚决定,依法重新认定私家车恶意别车违法情节;
2.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对恶意别车、追逐拦截营运公交的驾驶人追加行政拘留处罚(多地同类恶意别公交判例均处以行政拘留);
3. 书面告知本次复核处理结果与答复时限;
4. 规范同类恶意别营运车辆案件执法标准,杜绝同类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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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邮箱:1033960924@qq.com 传真电话:0734-888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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