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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工伤致残可享医疗待遇和原福利待遇

2026-07-20 17:32:03      衡阳市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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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工作中受伤,经申报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构成七级伤残。请问律师,他依法可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有停工留薪期,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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