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衡防指发﹝2024﹞09号
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解除全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气象预报,依据《衡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自7月3日10时起,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当前,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仍维持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各地土壤含水饱和,中小河流、水库、山塘等底水偏高,引发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风险增加。各级各有关部门需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考虑地质灾害的滞后性,持续强化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防守,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