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说法:农民工工资专户不是违规资金保护伞
农民工工资专户素来受法律特殊保护,是保障务工人员薪资的“安全锁”;现实中竟有企业动起歪心思,以此当作规避法院执行的“避风港”。近日,雁峰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中,识破企业滥用工资专户的规避手段,戳破形式合规的假象,依法对涉案账户资金予以强制扣划,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该案系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涉案企业长期拖欠款项未付,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企业名下全部财产线索。核查结果显示,该企业所有普通对公账户均无资金,仅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留存余额。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除发放本项目务工人员工资外,不得被查封、冻结、划拨。按照形式标准判断,这笔资金似乎无法执行,案件推进一时陷入僵局。
深挖流水线索戳破专户“遮羞布”
“账户名头不是规避执行的护身符,专款专用才是享受法律特殊保护的硬性条件。”面对执行困局,执行法官没有仅凭账户名称直接放弃处置,而是决定调取全部流水逐笔核查,查清资金真实使用情况。完整交易记录清晰显示,自2020年起,该账户资金使用彻底突破专款专用底线:企业频繁从专户支付材料货款、偿还对外借款、结算各类工程款项,大量与农民工薪资无关的往来长期存在,资金管理混乱程度与普通经营账户别无二致。本该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务工人员收入的专户,多年来被企业当成不受约束的私人“提款机”。
明晰法律边界依法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开展严谨法律研判。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之所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其制度本意是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用工领域稳定,确保在施工单位的有效监管之下做到专款专用。但这种保护是有前提的——账户必须真正发挥“专款专用”的功能。
本案中,账户虽登记为农民工工资专户,但多年流水足以证实,企业从未规范使用专户,资金长期混同、用途杂乱,实质上丧失专户核心属性,不再符合法规规定的特殊保护情形,应当视同普通企业账户处理,法院有权实施强制执行。
据此,法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对案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并将账户全部余额扣划至法院执行款专户,申请执行人债权全额兑现。
本案办理始终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审查原则,清晰划定农民工工资专户保护红线,明确工资专户绝非失信企业逃避债务、对抗执行的“避风港”。法律倾斜保护的是农民工实打实的血汗工资,绝非企图借专户名义规避执行的不法企业;一旦账户被违规混用、滥用,专属保护效力也就随之失效。
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不能因账户名称而机械适用排除执行规则,而应当通过审查账户设立时间、备案情况、银行流水、资金性质、支付对象等要素,正确审核认定是否确属依法应予保护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于企图利用专户名义规避执行的行为,要依法精准识别、严厉打击,切实打通权利兑现“最后一公里”,让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兑现。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张宝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