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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人民法院发布温馨提醒:别让“节日祝福”变成“侵权通知”

2026-06-30 16:32:44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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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魏敏报道 近期,雁峰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多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涉案被告多为各类中小学及幼儿园。这些案件起因高度雷同:多数学校在中秋、端午、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节日祝福、校园活动推文时,为丰富版面、美化内容,直接从网络下载各类图片作为配图,而这些图片正是创作者精心创作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相关著作权权利人发现学校未经授权传播其作品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学校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看似寻常的配图,为何频频引发官司?结合办案实践发现,不少老师存在“网上图片随便用”版权认知误区。部分老师误以为“网络公开图片可随意使用,无明确禁止转载标注即可免费取用”;部分老师自行去除图片原创水印后继续使用;还有部分学校直接转载搬运其他公众号的配图素材。正是这种普遍的版权意识淡薄、合法用图意识缺失,让校园频频陷入侵权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的专属合法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著作权人正式许可,擅自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使用其作品,即构成侵权。即便用于校园公益宣传、节日祝福等非商业用途,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依旧属于侵权行为,需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类批量案件,为各教育机构敲响了警钟。学校是立德树人、涵养新风的主阵地,更应率先尊重知识产权、恪守法治底线,为师生树立尊崇创新、敬畏规则的榜样。为切实规避校园新媒体运营法律风险,我院特此温馨提示:各校在编辑、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时,切勿贪图便利随意下载、搬运网络图片。推文使用的每一张配图,都需核查合法来源,确保已获得著作权人授权许可,做到合规用图、合法用图。建议各校建立完善配图审核机制,优先选用本校师生原创摄影作品、学生创作的美术作品,或从标注免费商用、版权清晰的正规官方图库选取素材。若确需使用他人版权作品,务必提前联系权利人取得授权,并妥善留存相关授权凭证。

网络获取素材的便捷性,不能成为侵权用图的借口。一次随意的复制粘贴、一张未经授权的配图,都可能让暖心的校园宣传,变成繁琐的法律纠纷,给学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希望各学校及时清理公众号中未经授权的图片,让尊重知识产权、守护原创创新成为校园新风,共同营造知法守法、崇尚创新的法治校园环境,别让祝福的“配图”变成烦心的“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