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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持续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

2026-07-03 16:12:44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陈瑾 吴晓宏 刘俊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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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陈瑾 吴晓宏 刘俊廷报道 为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筑牢全体教职工依法从教、立德树人思想根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近日,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专题学习活动,以法治学习赋能师德涵养,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本次专题学习由校德育处牵头并统筹安排,全体任课教师、班主任及行政教职工全员参与。学习会上,主讲人吴晓宏围绕两部法律的核心思想、重点条款展开系统解读,结合校园日常教学、班级管理、家校沟通中的真实案例,将法律条文与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让全体教师读懂法律背后的育人底线与责任要求。

学习中重点梳理了《教师法》核心要义。本法以保障教师权益、规范从教行为、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根本宗旨,清晰界定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专业使命。主讲人逐条解读教师法定权利与义务:教师依法享有开展教学科研、指导评价学生、参与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益,同时必须恪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关爱全体学生、守护学生权益等法定义务。针对考核奖惩、师德失范处置相关条款,学校明确划出从教红线,强调师德是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第一标准,任何侵害学生权益、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都将依规严肃处理,引导教师坚守育人初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围绕《义务教育法》,学习聚焦九年义务教育公益性、强制性、统一性三大核心原则,重点解读适龄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免试就近入学、减负提质、禁止体罚变相体罚等关键规定。主讲人指出,法律明确所有适龄少年儿童不分性别、民族、家庭条件,均享有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与教师必须落实素质教育要求,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禁差异化对待学生、违规补课、过重布置作业、侮辱学生人格等行为。其中第二十九条“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行为”成为全体班主任重点研讨内容,大家一致认为,尊重学生人格、呵护学生身心健康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

集中学习后,各教研组开展分组研讨交流。老师们结合自身岗位分享学习感悟,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学习直击日常育人痛点,厘清了权利边界与责任担当。青年教师谈到,过去对从教法律规范认知较为零散,通过系统学习明白了师德不是软性要求,而是法律硬性规定;资深班主任结合多年班级管理经验表态,今后会时刻以两部法律约束自身言行,平等对待每一名学生,耐心做好家校沟通,杜绝简单粗暴教育方式。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瑾在总结讲话中提出工作要求: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将两部教育法律纳入每月师德学习固定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坚持学用结合,把法治思维融入备课、授课、班级管理全过程,以法律规范育人行为;健全师德监督机制,畅通师生、家长反馈渠道,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此次专题学习,实现了法治教育与师德建设双向赋能,有效提升了全体教师依法执教意识与师德修养。下一步,蒸湘区第二实验小学将持续以法治为抓手抓实师德师风建设,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办学育人行为,全力保障学生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用心用情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