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代表名单的公示
为规范开展《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公开报名、单位推荐、随机抽取、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筛选确定本次听证会参会代表。现将拟参会代表名单予以公示:
一、听证会基本信息
1.听证事项: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利害关系人对《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禁用区域划定范围、禁用机械类型、管控时段、管控措施、便民保障举措、行业影响及配套落实机制等内容征求公众意见。
2.听证时间:2026年7月17日9时。
3.听证地点:衡阳市蒸湘区三江路18号湖南省衡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一楼会议室。
4.听证组织单位: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5.公示期限: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
二、拟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
(一)行政主管部门代表(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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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身份 |
代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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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蒋 鹏 |
衡阳市市场监管局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
职能部门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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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邓厚勇 |
衡阳市住建局 |
工程管理科副科长 |
职能部门代表 |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代表(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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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身份 |
代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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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金花 |
衡阳县建设工程治安安全监督站 |
工程师 |
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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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莫 方 |
衡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支队长 |
政协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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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陈 瀚 |
湖南湘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法律专家代表 |
(三)行业利害关系代表(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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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职务/身份 |
代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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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博文 |
衡阳瑞达电源有限公司 |
安环专员 |
相关行业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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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刘元军 |
衡阳市家晖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经理 |
相关行业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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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罗沙丽 |
衡阳白沙物流园有限公司 |
经理 |
相关行业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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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 勇 |
衡阳衡建机械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相关行业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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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袁文彪 |
衡阳华通道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相关行业个体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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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亚军 |
个人机械主 |
个人 |
相关行业个体代表 |
(四)社会公众、群众代表(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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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所属辖区 |
身份备注 |
代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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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湘粮 |
石鼓区 |
单位干部 |
普通民众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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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何慧晖 |
蒸湘区 |
环保志愿者 |
普通民众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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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 娜 |
蒸湘区 |
社区干部 |
普通民众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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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翠云 |
雁峰区 |
社区干部 |
普通民众代表 |
三、异议受理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听证会代表资格、人选存在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书面、邮箱等形式向我单位实名反馈。反映问题需客观真实,提供佐证材料及本人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反馈、无实质线索异议不予受理。
1.受理科室: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2.联系电话:0734-2892846,电子邮箱:jdczx123@126.com。
4.受理地址:衡阳市蒸湘区三江路18号。
5.受理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公示代表涵盖监管部门、有关专家、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多层群体,代表结构合规、具备广泛社会代表性;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本名单正式生效,组织召开听证会;
3.参会通知、听证会议材料将于会前统一发放至各位参会代表,请按时到场参会。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