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法庭笔记|保安放行偷车贼被辞退,要求赔偿金被拒绝
刘某于2020年8月入职某物业公司保安岗位,在入职时领取了《员工手册》。某物业公司在项目监控室上墙公示了《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秩序维护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因某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此前曾发生过业主车辆被拖车拖走的事件,故该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在工作群中发送消息“各岗位对晚上进入小区的特殊车辆要提高警惕,如皮卡车、拖车、货车、警车等,监控室也要常看监控视频,有异常情况马上通知人员到现场!”刘某也是该微信群成员。
2024年9月28日23时许,刘某在保安岗亭值班期间,一辆皮卡车及一辆随行的无牌奥迪车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刘某未对外来皮卡车和无牌车进行登记、核实、上报,过了半小时,皮卡车上的男子手持拆卸下来的车牌扫描闸机,皮卡车后拖着一台白色小汽车,后方紧跟着无牌奥迪车。刘某在岗亭内发现异常情况后,虽曾走出岗亭,但未采取有效阻拦、核实或强制登记、立即呼叫等措施,未对皮卡车司机及随行人员进行身份登记、证件拍照、拖车目的核实,随后又手动开闸放行了无牌奥迪车。
2024年9月29日,某物业公司发布《处罚通知》,称刘某此行为严重失职,违反《秩序维护员岗位职责》和《员工手册》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声誉影响和经济损失,对刘某作出辞退处理。2024年10月1日,某物业公司向刘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衡阳新闻网记者 唐家华整理)
法院判决:对刘某要求某物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罚,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权时应格外慎重,必须确保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有员工签字确认,违规事实证据确凿充分,处罚力度与过错程度相匹配。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做到制度合法、事实确凿、程序正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记者手记:有明确通知,为何不执行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