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刑拘!衡山公安靠“铁证”破获入室盗窃案
2025-10-13 20:35:16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谭宗阳 唐家华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谭宗阳 记者唐家华报道 近日,衡山县公安局师古派出所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作案嫌疑人被抓获后妄图逃避处罚,最终办案民警依靠“铁证”,“零口供”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
2025年10月9日16时许,师古派出所接到胡女士报警称其放置在板房内的财物被盗。民警迅速到场处置。
经查,胡女士发现一名陌生男子从其居住的板房内出来,遂拦住该男子。男子自称是“去年在此打工的工人,来找负责人商量事情”。胡女士随即将其带至负责人处核实,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认识该男子。期间,胡女士返回房间检查,发现一条金项链及100余元现金丢失,遂立即报警。
处理过程中,民警核实该男子身份为肖某理(邵阳市新邵县人),有盗窃前科。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肖某理有重大作案嫌疑,遂依法口头传唤其至派出所。肖某理到案后拒不承认盗窃,态度嚣张,审讯一度陷入僵局。于是,民警转变工作思路,围绕被盗物品开展取证工作。
据胡女士陈述,其用一张卫生纸包裹着金项链,丢失的现金是由不同面值的钞票组成。民警在肖某理身上找到了一张卫生纸与零散钞票,但没有找到金项链。当晚21时,民警对现场进行二次勘查,在工地厕所外草垛中找回被盗金项链(重15.59克)。
经过严谨的调查取证,民警还原案件经过:犯罪嫌疑人肖某理驾驶小车到达胡女士所在工地,并进入该工地宿舍区,在胡女士宿舍内盗得现金118元以及一条重15.59g的金项链,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周围群众拦住。期间,肖某理借口上厕所,在厕所里将金项链从窗户丢弃到外面的杂草中。
民警在“零口供”情况下,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肖某理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