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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红”温情守护“生态绿”!衡南县人民法院干警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

2025-11-07 15:27:52   来源:中国衡阳新闻网   作者:聂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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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聂兰芬报道 法律守护公平正义,也守护万物生灵。11月6日,衡南县人民法院一名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的责任与担当,成功救助并移交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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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衡南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平安建设”治安巡逻活动之际。在法警队巡逻过程中,衡南县人民法院干警火眼金睛在单位门口大马路边发现一只跌入地上、精神状态不佳的鸟类。该鸟羽毛斑驳、浑身蜷缩,但眼神警惕、飞行困难。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敏锐的保护意识,法院干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安置在通风、安全的场所,并第一时间与衡南县林业局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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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奔赴现场,经仔细分辨,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夜鹰是重要的农林益鸟,以昆虫为食,因其昼伏夜出的习性而较为罕见。初步检查,这只夜鹰右眼受伤,可能是因误撞障碍物导致暂时无法飞行。

在办理了简单的交接手续后,法院干警将这只珍贵的夜鹰正式移交至林业局专业人员手中。林业局工作人员对法院干警及时的救助行为表示了赞赏和感谢。该夜鹰已在保护站接受进一步的观察与照料,待其伤愈且符合放生条件后放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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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成功的救助行动,不仅是一次爱心的传递,更是一堂生动的环境保护实践课,它充分展现了衡南县人民法院干警关爱自然、保护物种多样性的自觉性。守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呼吁,全社会都能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让法治之光与自然之美交相辉映。

衡南县人民法院温馨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误伤或被抓伤、咬伤,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切勿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