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人民法院:以案为鉴“敲警钟”!这场警示教育“走心”更“入心”
衡阳新闻网讯 通讯员胡永俊 周扬芳报道“曾经的我,努力工作被评为省劳模,但现在模范成了罪犯,祸根就在于我背弃初心、私欲膨胀。我辜负了党组织的栽培和人民的信任,我知罪悔罪……”11月7日,雁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罪、行贿罪案件,被告人当庭如是忏悔道。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的作用,雁峰区人民法院组织了相关单位共计10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将司法审判与廉政教育深度融合,让公职人员零距离聆听法庭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法院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保障庭审正常开展。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辩论期间还进行了法庭教育。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及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谋取职务晋升,使用受贿款给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贿罪。在场人员全程凝神聆听,亲历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直观了解了职务犯罪案件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的标准与程序,更真切目睹了一名公职人员如何一步步突破底线、滑向犯罪深渊的过程及其带来的惨痛教训。被告人的忏悔发言,深刻揭示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规律,让在场的每一位同志都感受到了强烈的思想震撼和深刻的警示教育。

“通过今天的庭审,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作为公职人员以及党员干部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终身。不能因为做出了一些成绩、有了一些荣誉就放松自我要求,甚至以身试法。看到被告人最后当庭忏悔我的感触太深了,这种沉浸式的警示教育比任何书面学习都更直击心灵!”一位参加旁听的公职人员在活动结束后深有感触地谈到。
近年来,雁峰区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庭审活动,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将庭审现场打造为廉政教育课堂,让公职人员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体会“贪廉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深刻含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司法力量。











